1月24日上午,第二十二届“2+X”送暖快车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太和大厦东广场举行
1月21日,石家庄市慈善总会携手石家庄市女企业家商会共同开展“冬温善行”春节慰问活动
1月20日上午,新乐市助残协会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石家庄市慈善总会代表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上,新乐市助残协会赵书庆会长做2024年度工作总结,回顾了一年来残疾人帮扶救助活动及就业创业等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给予高度赞许和肯定。新乐市助残协会作为新乐市第一个助残协会组织,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中心开展工作,向困难残疾人家庭,贫困学生、弱势群体提供帮扶,定期开展各项公益活动,服务成效较为突出,在新乐市赢得了一系列的赞誉。多年来,石家庄市慈善总会积极作为,主动链接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类资源,为新乐市残疾人朋友提供棉衣、棉被等各类生活物资上的帮扶与支持。在新的一年里,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将继续携手新乐市助残协会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1月13日,石家庄市慈善总会联合新华区基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在天苑街道开展以“阳光女童关爱行动”为主题的慈善活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性强、扩散范围广、资金转移快、打击难度大等特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慈善事业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大慈善领域反诈宣教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相关骗术的意识和能力,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现联合发布风险提示如下:一、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的具体案例案例一:北京某女士接到陌生电话,称添加客服微信后可赠送小家电,该女士随即添加客服微信,后被拉入刷单微信群,诈骗分子冒充客服、群友伪造返现成功的截图,使其信以为真,随后该女士向对方提供的5家慈善组织账户转账5元至800元不等,且都能正常收到返现。该女士在利益驱使下逐步加大刷单金额,最终被骗69余万元。案例二: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国家机关名义,声称拥有所谓的巨额资金并计划通过某慈善组织进行捐赠,要求在捐赠完成后以回流或返点形式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指定的“居间人”或利益相关方。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某基金会网站样式、网站内容,通过虚构国家政策文件、制作假冒网站、制作假冒手机APP应用程序、假冒基金会负责人名义进行网络宣讲、假冒客服进行欺骗诱导等方式,以“激励”、“返现”、“实时到账”等诱惑,在网络上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申购所谓的“扶贫项目”,以公益之名进行网络欺诈活动。案例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病患者急于获得资助或捐赠的心理,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投流”项目或“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辅之给予高额回报的承诺,进行诈骗活动。部分患者前期获得的所谓小额收益,实质上是让患者之间互相转款形成的。受骗人的本金大多通过网贷、借款等方式获得,少则损失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后期不断加大投入才发现已无法提现。二、风险识别防范提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社会公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社会公众在向某组织捐赠前,可以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该组织是否是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等信息。面对一些“捐款”链接时,应当加强对相关银行账号等信息的核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三)慈善组织在接受大额捐赠前,应当核实捐赠人的身份、捐赠来源及资金的合法性。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捐赠人的背景及资信情况,确保捐赠的真实性。(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慈善组织发现被其他组织或个人冒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澄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2024年12月18日(来源: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