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慈善总会成立于1996年10月,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均为石家庄市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为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是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开募捐资格、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免税资格的5A级社会组织。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日常重大事项由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秘书处是总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下设五个部和一个中心:综合部、慈善项目部、救助发展部、财务审计部、资产管理部、信息发展中心。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及各会员单位、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始终秉承“慈心为本,善举为民”的服务宗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慈善文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于社会爱心人士和困难群体,在扶贫济困、赈灾救援、救孤扶老、助残、医疗救助、助学支教等方面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传承慈心善举,引领和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坚持阳光慈善、透明慈善,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报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市慈善总会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诚信于捐赠者、诚信于党委政府、诚信于人民群众,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