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新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2-07-12

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的筹资标准有何变化?

筹资没有提高,仍为上年度在岗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6.5%,但待遇有一定的提高。

二、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工作人员普通门诊待遇如何?

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每年每人1500元后,医疗补助基金再支付1000元,支付比例为90%,个人支付10%。

三、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在职工作人员的慢性病政策有何变化?

在职工作人员患《石家庄市市区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慢性病病种目录》(36种)所列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由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会标准与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共设一个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医疗补助基金支付限额2500元后,医疗补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4000元。

四、如何选择普通病和慢性病门诊定点?

在职工作人员普通病种、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自主选择同一家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自然年度一定一年不变。因病情需转诊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应予以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由转诊协议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退休人员在门诊就医,应在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就医定点,一定一年不变。

五、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慢性病政策有何变化?

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限额2500元后,由医疗补助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医疗补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门诊医疗费超过医疗补助基金支付7500元之后,由在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改为个人垫付现金,每月到市医各中心审核报销。

六、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其他待遇有何变化?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主要待遇变化有: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普通职工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6%;2.住院使用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由30%降低为20%后,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再补助10个进分点;3.超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年度限额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由90%提高到95%;4.每个结算年度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合计年度支付限额由21.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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