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8.18”全民慈善捐赠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发布时间:2020-08-13

石家庄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孟慧贤

2020813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慈善工作的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贯彻落实国家《慈善法》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514号)中确定的每年818日为我市“全民慈善捐赠日”的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慈善捐赠活动。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要求,树立“微慈善、微关爱、微力量、微梦想”的全民慈善新理念,履行“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优化环境”的慈善宗旨,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救助困难群众,创新社区环境,促进公共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与社会帮扶的慈善捐赠救助保障体系,为奋力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市确定的818日全民慈善捐赠日,是引用“8·18帮一帮”的谐音,积极倡导全民参与慈善捐赠活动。在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稳步发展的情况下,这次慈善捐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遵循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

本次活动涉及的范围是:省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院校、驻石部队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国有(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倡导每人每月捐赠1元,可一次性年捐12元,多捐不限,爱心无限。

主要采取三种捐赠形式:

集中慈善捐赠。省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院校、驻石部队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国有(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集中收缴为主,由各单位直接将捐赠善款以现金或网络形式上缴市慈善总会。

基层慈善捐赠站。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在社区或街道办设立慈善捐赠站,方便市民群众就近捐赠。慈善捐赠站接收的善款上缴至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统一上缴至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并做好登记、公示等相关工作。

网络慈善捐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事)业单位可通过手机扫码关注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sjzscszh进行捐赠,也可通过网络搜索:石家庄市慈善总会,点击进入官方网站“在线捐赠”或“一元捐赠”板块进行捐赠。

我市“8·18帮一帮”全民慈善捐赠善款使用坚持“全民参与慈善,慈善惠及大众”的原则,实现慈善捐赠帮扶互助成果最大化,营造“人人可公益、人人可慈善、人人可互助”的全民慈善氛围。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统一上缴市慈善总会“8·18帮一帮”的捐赠善款按照市级20%,县(市、区)30%,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50%的分配比例使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事)业单位所募集的善款由市慈善总会会同市民政局、市文明办依据全市情况科学安排、适时选项、统筹使用,积极探索建立慈善公益、慈善环保、慈善创投、慈善保险和社工服务等社会慈善公益服务项目。

我们将加强慈善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慈善捐赠资金使用公开、公正、透明。市慈善总会网站随时进行公布,让捐赠者知情、知晓慈善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将此项慈善资金的管理使用列入年度审查审计重点内容。同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具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813日至817日。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标志,进行前期集中宣传动员,扩大和增强慈善宣传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让广大市民群众深入了解“8·18帮一帮”全民慈善捐赠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二是集中参与阶段:818日至918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基层社区捐助站(点)或社区其他活动场所,发挥公益岗位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宣传与募捐活动,并认真做好接收捐赠善款的登记、入账和公示等工作。

我市“8·18帮一帮”全民慈善捐赠时间分为集中捐赠和日常捐赠两个环节。集中捐赠为818日至918日,9月底前将集中捐赠善款全部上缴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统一开具捐赠票据。集中捐赠时间结束后转为日常捐赠,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于每月25日前将所接收善款情况汇总上缴市慈善总会。

每年12月中旬为我市“8·18帮一帮”全民慈善捐赠活动总结表彰阶段。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按照“捐赠1元善款积1分”的原则,将慈善爱心捐赠累计积分作为评选基础依据,同时将日常慈善行为和城市文明行为作为评选表彰的参考条件,会同新闻媒体举办“省会慈善人物榜”“石家庄首善”“慈善之星好市民”“石家庄慈善捐赠工作组织奖”等评选表彰活动。县(市、区)按照公开、公正和操作透明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凡是参与我市“8·18帮一帮”全民慈善捐赠活动的捐赠者或爱心人士,如发生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均可通过单位申请按程序优先得到慈善救助,实现慈善捐赠救助成果共享。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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