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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慈善助学育栋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机构:
今年高考新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为帮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能顺利入学,圆他们大学梦。我市2018年度“慈善助学育栋梁”活动于7月23日正式启动,计划资助贫困大学生新生30名。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机构要积极做好“慈善助学育栋梁”活动的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石家庄市2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限1至2个名额,共30人。 269-45/5
二、资助条件
(一)本县(市)区常住户口、参加今年夏季高考(艺术生除外)、被二本(含)以上高等院校录取、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新生;
(二)非“低保”户的特困家庭中,分数已达到教育部公布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贫困大学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本年度(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达3万元以上家庭的大学新生;
2、特困家庭的孤儿、残疾或单亲家庭的大学新生;
3、因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因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
(三)受助对象应品学兼优;
(四)今年通过其它方式已得到社会其他渠道助学资助的或者已录取二本以上而放弃就读的学生,不纳入此次活动资助。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由市慈善总会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四、资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调查、推荐;报乡(镇) 街道办审核;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调查核准,并在所辖社区(村)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3日前将石家庄市2018年度“慈善助学育栋梁”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育栋梁”申请表在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sjzcf.org.cn)。同时,对不符合此次资助条件的,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受助人如实填写《石家庄市2018年度“慈善助学育栋梁”申请表》,并附家庭低保证、父母残疾证、大学生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非“低保”家庭的申请,应附和申请人相关的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附医疗费用清单的复印件,孤儿、单亲家庭及突发事件的要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慈善总会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受助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审核或入户了解,确定救助对象。
(四)报名时间从7月23日至8月6日止。
五、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推荐、审核工作。
(二)在推荐资助对象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程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三)市慈善总会将对各县(市)区对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资助款发放到最困难、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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